徐州市审计局投资处关于工程结算复核程序及报送资料的要求
各协审单位:
为了规范工程结算审计工作,提高审计质量,防范审计风险,根据审计署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》并结合我局投资审计工作实际,我处需对各协审单位审核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复核,复核要求如下:
一、复核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有关建设管理标准、规范、审计业务规范为依据。
二、复核的主要内容
(一)工程结算是否符合法律、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约定;
(二)结算资料是否完备、签章是否相符;
(三)概算执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,有无概算外工程,或超规模、超标准建设导致投资增加。有无重新申报;
(四)是否超财评,如超则需报重点办审核;
(五)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和内容的真实性、合法性,重点关注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等违法违规问题。
(六)合同执行的合法性、合理性,重点关注有无合同变更、变更是否规范。
(七)其他需要复核的内容。
三、复核介入的时点
复核在协审机构出具初审报告(建设、施工单位对该报告无异议)并由本单位对初审报告按内部程序进行复核后,定案单签订前介入。
四、需提供的资料
1. 协审单位的初审报告(须加盖单位公章);
2. 备案表,见附表1,须项目主审签字;
3. 承诺书,见附表2,须项目主审、三级复核负责人、公司法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;
4. 工程结算资料,包括项目招标文件、投标书、施工合同、变更签证等资料、与审定金额相对应的结算书(电子版)。
初审报告的审核结果即代表协审单位的最终审核结果 ,如我处复核出现偏差,我局有权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。
本文件从发布之日执行。
徐州市审计局投资处
2019年8月20日
附件1
项目备案表
填表时间:
项目名称 | ||||||||||
建设单位 | 承办处室 | 投资处 | ||||||||
施工单位 | 协审单位 | |||||||||
专业类别 | 开工日期 | 竣工日期 | ||||||||
总投资 | 万元 | 财评价 | 合同价 | 万元 | ||||||
送审价 | 合同内 | 万元 | 审定价 | 合同内 | 万元 | |||||
合同外 | 万元 | 合同外 | 万元 | |||||||
合计 | 万元 | 合计 | 万元 | |||||||
审定后单方造价 | 审减率 | |||||||||
乙购材料占总造价 | 预估风险等级 | |||||||||
事务所审计人员签字: | ||||||||||
项目主审签字: | ||||||||||
承办处室意见: | ||||||||||
分管领导意见: | ||||||||||
注:1.专业类别为建筑、装饰、安装、园林、仿古等(可参考套用的计价表);
2.涉及多专业、多标段、多施工单位的可以另附情况说明;
3.预估风险等级分为高、中、低,依据审计过程发现问题的多少及严重程度暂估;
附件2:
承诺书 | |
徐州市审计局: | |
项目主审(签字) | 三级复核负责人(签字) |
年 月 日 | 年 月 日 |
公司法定代表人(签字) | 承诺单位 (公章) |
年 月 日 | |